Saturday, October 03, 2015

我倆新的家

由被通知要搬出(若六月),不以為意,自以為租樓只需兩星期!不知天高地厚地找地產,才發現已脫離市價到了不能接受的地步。租金之昂貴使我們決定買樓!

因要失去天台,首選當然是有天台或陽台。期後當然是沒有盤或太貴,掙扎於︰十幾年樓沒有太大的升值能力但平及方便,或是新樓貴不方便但大會所會升值。最接受不了的是新樓沒有睇樓的機會,簡直是匪夷所思。

最終決定新樓,很快便鎖定了目標。連日的視察環境,及看了一些可睇樓的樓盤,又發現合心水的樓實在難求。故當有二樓單位連陽台出售,雖然不能睇樓,我倆也是落了定。等了一個星期,沒有消息,心急到影響心情,仍然沒有結果,最終決定取回支票,從頭再找。取回支票的那夜,覺得我們做對了。

經一事長一智,以高姿態作新一輪找地產的態度。所有地產必須聯絡懷君。直接了當,我可繼續我們平靜的生活。一星期五,一名經紀致電,說有全新單位可看,因已了失望多次,這次沒有太大期望,何況我當晚要上班。懷君獨自出看,看後非常興奮,說要立刻下定。結果,我從Tuen Mun放工後便去坑口簽暫約,到達時已是午夜十二時。未敢慶祝,不想再次失望。只知經紀會明天早上九時找業主簽約。

第二天一早我倆已早起到銀行轉錢,正在排隊之時,收到經紀的電話,心中忐忑,一接電話他便說恭喜哂!我倆哭了!終於買到了,我倆終於買了樓!


接著一連串的帶家人看樓、律師樓及銀行的手續‥‥‥我倆終於買樓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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