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y 01, 2009

權利義務

四月旅程中的一週末參加了Host Programme,接待我的是一女牧師。她以身作則,讓居民學懂接待留學生及增加他們接觸外國人的機會。很欣賞她以身教使信眾明白教義,雖工事繁忙,也極盡地主之儀,帶我四處走走,還預備三餐及節目。

從她的招待及與一對公公婆婆的對話中,我看到教徒的言行。或許,是他們的性格友善好客,與宗教無關。但從他們身上,我看到的是善,而並非常把宗教掛在口邊,卻言行不一的偽教徒。宗教不是避難所,更不是身份的象徵。不要在需要神時便坐下來等待神的指引,當要守禮教時,便說聖人也有錯,自以為苦苦爭扎後,慢慢原諒自己。

我尊重所有宗教,只是瞧不起偽教徒罷了。

2 comments:

Gen said...

我唔係睇唔起佢地, 係鄙視

Siu Ching said...

對﹗有些初一十五大大聲聲話要食齋,有些星期日上午到教堂兩三小時,便以為自己信奉了那宗教。但在日常生活中,毫不能從他們的行為及品德上看到半點蛛絲馬跡。